。
(三)东莞学生能否享受深圳落户同等待遇?
深圳和东莞是两个不同的城市,根据现行规定,东莞学生不可以享受深圳落户同等待遇。目前东莞市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18周岁或以上的中国公民 (但对于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暂不适用);
2、在东莞市连续居住5年以上,或在东莞市连续上学4年以上(应毕业于本地高等院校,并在东莞市有企业、社会组织或直接雇主聘用的);
3、具有稳定职业、职称和职务(非低保和低收入群体);
4、有稳定的住房、有意识维系和利用东莞一定的社会资源,以及在东莞市连续五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所以,东莞学生不满足上述条件,不能享受深圳落户同等待遇,并需要按照东莞市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落户。
(四)深圳是否有双城生活政策?
在深圳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和其他国家的外籍人士,可以申请在深圳市居住证。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的居民可以享受深圳市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并可以在深圳市经营(职业需要)。同时,他们还可以申请参加深圳市人才计划,享受深圳市的各项优惠政策。
对于部分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外籍人士从事的特定行业、特定项目和高端人才,深圳市政府会给予进一步扶持,并为他们提供更加便捷的落户政策。
但是,此“双城居住政策”并不适用于东莞学生,因此,东莞学生仍需要按照东莞市的落户政策要求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