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住证入户条件、办理材料及流程办理材料一览表居住证办理对象:全市范围内非深圳市户籍的大陆居民、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就业、经商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个人办理材料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居住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居住证或者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如果是第二代身份证,请提供第二代身份证);4.居住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3个月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6.公租房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受理,向当地居住证受理点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的决定条件、材料,不得决定是否符合规定的。
申请人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有户口居住证就不用了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办居住证:(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居住证有效期限: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有效期限:高于十二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2、社保前三个月以上缴纳,否则需要补缴同时满足前三个月以及以上,另外还需在办理好居住证有效期内。
社保缴纳情况:申办期间不中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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