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纳税入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在深圳南山区,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人,均可以申请纳税入户。根据有关规定,纳税额的要求是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上或30万元以上,以及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
为了保障入户申请资格的公平性、合理性,同时为了满足社会的发展需求,南山区政府对于入户申请条件给出了明确的规定,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纳税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一定金额以上。
根据规定,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这些人都可以享有入户的优惠政策。合法就业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即可适用纳税入户政策。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个人之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在最近连续3年间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纳税入户政策适用年龄范围比较窄,申请人的年龄不能超过50周岁,但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必须确保自己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才能享受纳税入户的优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目前,积分系统还没有开放,但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安家保等代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深圳南山区纳税入户政策的出台,一方面反映了政府对于人才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扩大了优秀人才的选择空间。希望申请人能够按照规定,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如实提供信息,顺利完成入户申请,为自己的发展和城市的繁荣作出贡献。